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市民對待保險的觀念也逐漸轉變,開始主動購買了,越來越多的家庭將保險作為個人及家庭保障理財計劃的一個重要內容。那么關于財產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有多久大家知道嗎?
一、財產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是多久
1、根據(jù)我國《保險法》的規(guī)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fā)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與保險人完成要約、承諾后合同依法成立,保險人承諾的意思表示因見之于保險單上簽字蓋章后合同生效。
2、即便是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如果投保人并未對保險期間加以合理提示及說明,應當本著有利于被保險人利益的原則,苛責保險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完善合同,避免爭議事項的出現(xiàn)。因此,保險合同中有保險期間,要看保險人有無履行合理說明及提示義務,由投保人選擇是即時生效還是附期限生效。
3、保險合同的生效。保險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條款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一般合同一經成立即生效,雙方便開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但是,保險合同往往是附條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只有當事人的行為符合所附條件或達到所附期限時,保險合同才生效。如保險合同訂立時,約定保險費交納后保險合同才開始生效,那么,雖然保險合同已經成立,但要等到投保人交納保險費后,才能生效。
二、保險合同成立的條件
1、保險合同的成立。
保險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xi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fā)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在實務操作中,當保險人審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單后并在投保單上簽章表示同意承保時,即意味著保險合同的成立,但是,保險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著保險責任的開始。
2、如果有約定條件的,條件成立時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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